重生之后,其实黄莺也考虑过,不然就喜欢那小混蛋算了,他可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大情种啊,还是皇帝,顶尖级深情高富帅。
谁捡着谁走运。
但是——
唉,有两点黄莺受不住,一是那家伙占有欲太强,别说她和其他男子说话了,就是看一眼都不行,身边更是连太监都不准靠近。更有甚者,连女子都不准长时间靠近她。
黄莺是个人,不是狗,不是宠物,仅仅要求主人一个人的宠爱就够了。她是人,她有亲情友情的感情需要,若是沈璋能无时无刻陪她也就算了。可他不能,他是皇子,是帝王,这天下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。
凭什么他可以拥有一切,她却只能有他一个。
这样下去,不出几年,她要不变成傻子,再不就变成呆子。
另外一点,就是他需索太强,想想前世那段时光,黄莺就忍不住腰疼。小混蛋真是精力旺盛啊,平均每天都得要她两三次,结果没等他肾亏呢,她就先亏上了,太医说是肾水亏损。
本以为有了太医的说辞,她能消停一段日子,结果除了最后一步没做到,前面照样做了个齐全。并且因为不能把她占有彻底,他满心的爱恋无处发泄,就加倍凌虐她的肌肤,每天都将她啃得青青紫紫,恨不得吃到肚子里去。
往事不堪回首,黄莺掬一把辛酸泪,真不知道自己前生是怎么熬下来的。
重生这两年中,其实黄莺也有想过,如果一开始她就喜欢他,或者他不做那么多错事。她给他足够的安全感,他是不是就不会这样需索无度。
想是想,答案却是无解的。因为那个时候她已经对他恨极,连话都不愿意说一句,小混蛋自小就缺乏安全感,只有一遍一遍占有她来获得心灵的短暂满足。
他们到底能不能好好相处,黄莺不敢确定。
她唯一能确定就是,面对那张异样熟悉的面孔,她再也做不到如前世那般痴缠,只为亲亲小正太柔嫩的包子脸。
说起来,她前世落得那般下场,也有几分自作自受。
喜欢小正太就喜欢呗,干嘛要死皮赖脸地亲他。沈璋本来就是性子孤冷偏执,自己又是他人生中唯一死命往前凑的女子,还在他情窦初开前后,亲来亲去,异样亲昵,所以说,也是她活该!
重来一回,她可千万不能再这样下去了。
黄莺给自己定下几点方针,第一保持适当距离,禁制摸手亲脸等亲昵行为;第二温柔相待,给沈璋春天般的关怀爱护,最好让他依赖自己,言听计从;第三努力掰正他的人生观价值观,成为一个开朗快乐的大好青年。
捋清了自己的思路,黄莺顿觉精神振奋,神清气爽。她骨碌一下从床上滚下来,趴在梳妆台照镜子,镜子里映出一张漂亮得不像真人的面孔。
黄莺既得意又心塞,生得这么美,万一小混蛋再动心思怎么办?
她转着眼睛快速思考,想想看,沈璋应该不是一个重色之人。前生她确实很美,但是因着年纪比他大,心思沉重,不过才二十几岁,脸上就爬上了皱纹。那时无数年轻貌美的少女往他身边凑,沈璋却从未动心,就知道抱着她这个老黄瓜啃来啃去,啃不够。
而且沈璋现在才八岁大,应该没有什么审美,等日后接触时间长了,他习惯自己的容颜,应该就不会惊艳了。
黄莺抠着脑袋一遍一遍回忆,最终确定,沈璋看上自己不是因为美貌,而是年幼孤独时被她作死地趁虚而入了。
这就有点像万贵妃和朱见深,特殊经历导致的畸形爱恋。
想开了的黄莺正准备换下寝衣,帘子外就传来碧柔的轻唤:“姑娘,姑娘。”
“嗯。”黄莺应道,“祖母起了吗?”
“起了。”碧柔道,“丫头已经准备好洗簌用品,能进来吗?”
“进来吧。”黄莺道,她身边有碧柔一个大丫头,还有一个奶嬷嬷,两个小丫头。别看人不多,但黄家到底不是官宦之家,这个排场已经很大了。